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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2-23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科室内务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4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至邮箱:21935255@qq.com。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3年3月4日。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时间。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核销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8179506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3日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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